公安信息化运维管理规定?
2021-05-13
一、市局科信部门负责全局的信息化运维管理、安全培训,各单位进行信息化建设、网络改造、综合布线等,方案须向科信部门报备,凡是未经报备的市局科信部门不负责日后的维护。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公安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或科管员为单位直接责任人。
三、各单位须签定网络安全责任书,一份报市局科信部门,一份本单位留存。
四、因运维任务大,经市局同意外包服务的单位,须与运维单位签订运维管理协议和第三方运维人员保密责任书,固定运维人员,协议、责任书与运维人员登记表须向市局科信部门报备。
五、签订运维外包服务的单位,须对运维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培训合格由市局科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因需要,临时由第三方运维的,应向市局科信部门报备运维事项,且运维过程必须有所在单位人员共同负责。
七、因网络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由市局外包第三方造成的,追究市局科信部门的责任;由所在单位外包第三方造成的,追究所在单位责任;
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造成的,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责任。
八、凡是因外包服务方落实协议、安全责任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一律取消与其业务合作。
九、以上规定由市局科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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