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小升初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021-04-25

入学原则:坚持“以区为主、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义务教育通知入学制度;坚持为每个孩子安排一所公办学校,实现就近入学全覆盖,确保“一个都不能少”,是武汉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随迁人员子女和“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仍保持不变。持有居住证和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随迁子女均可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一视同仁享受市民待遇。

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武汉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武汉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1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加强小学毕业考试工作管理

  2021年全市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不得增加考试科目。

  办理了跨区入学手续的学生仍在原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生学籍管理

  (一)凡因搬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

办理跨区入学手续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17-21日。各区教育局应将跨区学生有关档

案集中,于6月24日办理交换手续(地点另行通知)。

  对已办理跨入手续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并发放《通知书》。

  (二)凡被民办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武汉市体育学校、武汉市艺术学校等录取的新生,应持已到政府指定学校报到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后的《通知书》,到被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应于7月30日前向所在区教育局报送新生录取名单,各区教育局统一于8月25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同意调档

手续。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录取名单并办理同意调档手续。上述学校凭新生调档通知单到相关区教育局办理跨区新生调档

手续。

  (三)中小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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