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态林补偿款发放时间?
2021-03-11
202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所有上报材料于2021年10月31日前上报,补偿资金要在2021年11月30日前发放到位。
各地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祁门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和公益林护林员的使用和监管工作。
林业站、财政所工作人员,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资金管理,禁止将补偿资金发放到公益林管护不到位和存在偷盗木材现象的公益林管理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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