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扫别人微信钱是什么行为?
2021-07-15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付款二维码不属于信用卡信息资料。行为人利用非法获取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二维码进行扫码交易,占有他人绑定的银行卡账户内钱款,不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行为。
对此类非法获取付款二维码等信息资料从而转移关联银行卡资金的行为,应当以非法获取财物时起决定性作用的手段行为来确定罪名。
本案被告人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付款二维码扫码支付,获取关联银行卡内资金,被害人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损失,其行为符合秘密窃取的行为特征,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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