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条件细则如下:
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四川籍公民(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拥护《四川省书法家协会章程》,遵守《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书协”)。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六类条件之一,可申报对应类别的会员,不可跨类别申报。
(一)书法创作类
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展、单项展和中国书协与各团体会员、全国各行业书协等有关单位联合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书法展(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中获奖或入展一次;
2.在省书协主办的届展中(如:四川省第X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四川省第X届“谢无量奖”书法篆刻展等)获奖或入展一次;
3.在省书协主办的专题展、单项展(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中获奖一次或入展两次;
4.在省书协和有关单位联合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各类展赛(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中获奖一次或入展两次;
5.为体现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凡年满65周岁及以上作者投稿作品在省书协主办的届展、专题展和专项展中获奖或入展一次即可(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二)书法理论类
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专题书学研讨会论文入选一次。
2.长期从事书法理论研究,在中国书协认可的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书法专业报刊(如《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一篇或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两千字,符合学术规范,且须通过省书协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评定。
论文合作作者,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3.论文入选省书协主办的“四川省理论书学讨论会”一次。
4.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且须通过省书协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认定。合著类作者,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三)书法教育类
从事书法教育工作,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省书协主办的专题展、单项展(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中入展一次,或在省书协和有关单位联合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各类展赛(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中入展一次。
2.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5年(含)以上,有教育类、文艺类、群艺类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职称。
(四)书法新闻出版类
从事书法编辑出版、专业媒体工作,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省书协主办的专题展、单项展(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中入展一次,或在省书协和有关单位联合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各类展赛(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中入展一次。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在四川省级书法网站担任编辑工作或专职记者工作10年(含)以上,有新闻出版类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职称。
(五)书法组织类
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申报时仍在职在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各市(州)团体会员秘书长及以上,县(区)书协主席,且任职从事5年(含)以上组织工作,成效显著。
(六)会员转会类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协会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提供转会证明,可申请加入我会。理事及以上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