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
体形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动作协调。
2、视力: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
3、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下肢严重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步态异常、“X”型腿或“O”型腿、扁平足、纹身、嗅觉迟钝以及较大面积或影响警容、视觉明显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无各种残疾、畸形。
4、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5、无传染病,肝功正常。
6、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面试条件
1、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五官和形体、仪表仪容和仪态、语言表达和思维反应。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和身体无明显缺陷,动作协调,步态无异常,语言表达顺畅,思维反应正常,无口吃、口齿不清或答非所问、词不达意现象。
2、体能测试。体测项目有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合格标准为:男生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含4′05″),立定跳远2.2米以上(含2.2米);
女生800米跑4分以内(含4′00″),立定跳远1.5米以上(含1.5米)。
(三)、面试与政审
1、我院公安类专业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仍在高考结束后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考生持考试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参加面试。
3、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和未参加面试者,均不予录取。
4、考生的政审工作,按公安部有关规定,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实施。
(四)、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遵循志愿,按文、理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
3、公安类专业须经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及政审合格方能录取。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
4、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录取时先等级后分数,投档
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部分专业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有特定要求。
5、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6、报考我院行政管理专业涉外警务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录取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7、公安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限江苏省籍考生。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省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
学校创办于1949年6月,是全国第一所公安学校。2007年10月,在全国省属公安高校中第一个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
截止到2014年5月,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57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在籍生6000人,年培训在职民警3500人次,教职工642人,10个教学系(部),1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